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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發生大屏幕墮下駭人意外,舞蹈員阿Mo(李啟言)等兩名Dancer被壓傷,阿Mo情況嚴重。一場嚴重意外事故,職業安全及勞工權益備受關注。有保險業界稱,大型表演活動一般涉及多類保險,包括公眾責任險、勞工保險、個人意外及醫療保險、財物保險等。如事故屬工傷,在保險以外,事主可再循民事控告僱主,而現時《僱員補償條例》亦訂明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及致命個案的補償金額。

一般大型活動涉勞保、公眾責任保險及個人意外保險等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指,保聯不能亦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大型表演活動一般來說都涉及多類保險,常見包括公眾責任保險、勞工保險、個人意外及醫療保險、財物保險等。其中勞工保險是根據勞工補償條例,主要保障主辦單位直接僱用的僱員,因工作或在工作時間內受傷或死亡事故的賠償。劉佩玲又提到,如事故屬工傷,僱員除了可獲保險賠償,也可循民事控告僱主並索償。

界定工傷須先確定僱傭關係 時限內上報勞工處

根據現時的《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最低補償金額現為537,780元。相關補償金額也可按僱員年齡劃分三層另作計算,以僱員受傷時未滿40歲為例,補償金額為其96個月的收入。補償會以上述兩者較高的金額為準。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視乎程度,按比例計算。

受傷時未滿40歲補償額為96個月收入 致命個案賠84個月

至於致命個案,最低補償金額為473,610元,或同樣按僱員年齡劃分三層另作計算,若僱員未滿40歲,補償金額為其84個月的收入,以上述兩個金額較高者為準。如任何人曾為工傷死亡僱員支付殯殮費和醫護費,可向其僱主申索,以92,670元為限。

原文網址: MIRROR演唱會|表演涉多類保險 工傷致全失工作力最高賠8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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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賠償金額難估計 保險界指太多未清楚地方

人氣男子組合MIRROR的紅館演唱會,在第四場發生嚴重意外,一部大型屏幕突然由高處墮下,壓傷兩名舞蹈員,其中一名傷者李啟言(阿Mo)傷勢嚴重。外界除關注責任誰屬問題外,傷者的保險賠償亦成焦點。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鄭志誠向傳媒表示,製作公司一般有買公眾責任保險,惟目前事故仍有太多未清楚的地方;加上未作任何調查,相信現階段無保險專家可估計到賠償金額。

至於從事保險業的林作,昨日在IG上發帖表示:「唯一有意義的是從傷者角度出發,馬上思考有什(甚)麼可以為他爭取。」林作分享要在兩個方向行動,首先是該次活動的責任保險,以及阿Mo本身的意外保險,「我希望有買,雖然作為舞蹈者可能比較難買,理賠上一定要攞到足。」林作又說,更重要的事就是向所有涉事部門作出人身傷亡、工傷索償的訴訟,並形容:「這件事,需要賠償的,很有可能不止一方。」

翻查《僱員補償條例》,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來計算:若40歲以下的人士,其補償金額為96個月的收入或最低補償金額,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視乎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按比例計算,公式為: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X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原文網址: MIRROR演唱會意外|傷者賠償金額難估計 保險界指太多未清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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