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Lalamove網站的條款及守則指,在服務期間任何遺失的物品,Lalamove將盡「最大努力」尋找該物品,但不對該物品的遺失或任何損壞負責。
Lalamove網頁列明:
「而賠償方面,在不限制前述條款的情況下,且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Lalamove因本條款或本條款項下提供的服務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責任,無論是基於契約、侵權(包括過失、產品責任或其他法律意見)、保證或其他,均不得超過訂單金額的三倍或港幣1,000(以較低者為准)。」
比較其他運送平台的條款,均有免責聲明,以GOGOX(前稱gogovan)為例,條款上亦指:「就有關透過使用本平台轉移及/或交付商品,我們不保證及承擔任何責任。除非另有書面同意,否則任何該財產損壞所引起的任何索償須由司機及相關客戶之間處理。」
記者就個案向陸偉雄大律師查詢,他指香港並無針對性法例,但通常會有法律原則,即是合約設有賠償限額機制,雙方受合約條款保障,用家使用服務前應先了解免責條款。他認為現時機制合適,考慮到營運者風險,例如如果乾洗店清洗貴價皮革後有破損,亦不能夠「我件衫值20萬(元),你要賠20萬(元)」。不過他提醒,若因牽涉交通意外而有貨物受損,用家則可以向肇事司機追討。
資料來源︰HK01